正确答案: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物权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反映物权法的价值取向,贯穿于物权法始终,适用于物权法立法、司法等全过程的原则。通说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以及公示公信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原则包含如下内容:
①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由创设的“物权”种类不是物权。例如,当事人约定设立“不动产质权”,就不是物权。
②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内容不具有物权效力。例如,当事人约定,抵押权人享有占有标的物的权利,该约定就不具有物权效力。
③物权的公示方法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改变物权的公示方法。
(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个物权客体原则上应为一物,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该原则包括如下内容:
①物权的客体原则上是一个特定的、独立的物,物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多个物之上原则上不能设立一个物权。
②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所有权。
③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他物权。
(3)公示公信原则
①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原则的意义在于,使第三人知晓物权的变动,避免其遭受不测的损害。
②公信原则,是指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变动即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一致,信赖该公示方法并已从事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法律效果。公信原则的意义在于,强化公示的效力,并保护交易安全。
(4)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能够作为物权客体的有体物,必须是一个独立物,而且是特定的独立物,如特定的某一电脑、特定位置的某一建筑物等。集合物或者聚合物,因不符合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因此在其上不能成立所有权。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最主要的意义,体现于物权变动领域,也就是说在依法律行为方式来变动物权时,该法律行为所包含的处分行为,原则上只能针对特定客体上成立的物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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