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由于上述事项,甲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应调增()万元。
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10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150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500,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80万元,该企业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8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万元。
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0年6月10日,乙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丙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售价为25万元(不含增值税),款项已收到,销售成本为13万元。丙公司购入后按4年的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和丙两家子公司。2017年6月15日,乙公司将其产品以市场价格销售给丙公司,售价为8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4万元。丙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8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减“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金额为()万元。
甲、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均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500万元购入乙公司100%的股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差额由一项按5年摊销的无形资产形成。2013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未分配利润——年初”金额为0,2014年分配现金股利60万元,2014年又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014年末甲公司编制投资收益和利润分配的抵消分录时,应抵消的乙公司期初和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是()万元。
甲公司的财务经理在复核2013年度会计处理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作出判断:(1)为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将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从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股票共计300万股,其中200万股系2012年1月5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购入,支付价款24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8万元;100万股系2012年10月18日以每股11元的价格购入,支付价款11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0.5元。甲公司估计该股票价格为暂时性下跌。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持有的乙公司股票按照年末公允价值进行了后续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所有者权益。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销售C产品一批,售价为2000万元,成本为1560万元。当日,甲公司将收到的丙公司预付货款1000万元存入银行。2013年12月31日,该批产品尚未发出,也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10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780万元。(3)2014年2月10日,税务师在审核时发现,2012年末甲公司对一项实际未发生减值的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了56万元的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之前未计提减值准备)。至2012年末,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8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方法会计与税法一致。(4)2013年12月因甲公司违约被丁公司告上法庭,丁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270万元。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裁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160万元。2014年3月12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240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2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2000万元,按照当时估计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2014年2月20日,甲公司获悉乙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向法院申请破产。甲公司估计应收乙公司账款全部无法收回。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3年度财务报表于2014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减少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