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CFR Ex Ship’s Hold London条件成交,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费用和风险。
()意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成本价,又称为离岸价格。
风险转移界限在装运港船舷的是()。
某公司以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装运港,启航不久,载货船舶因遇风暴而沉没。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将包括保险单,提单,发票在内的全套单据寄给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问进口方是否有义务付款?为什么?
下列不属于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是()。
按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条件成交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纽约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主要是用来规定()。Ⅰ.货物的装运期限;Ⅱ.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的名称;Ⅲ.是否允许将货物分批装运和转船;Ⅳ.是否允许在货物运输期间将货物转售。
某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的进口设备,货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国外运费为90万元人民币,国外运输保险费为10万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50万人民币。则该设备的到岸价为()万元人民币。
某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的进口设备,货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国外运费为90万元人民币,国外运输保险费为10万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50万人民币。则该设备的到岸价为()万元人民币。
在CFR条件下,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出口商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舷”已转移为由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