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 )。
名词解释:重编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年通过
零基预算法是由()提出来的。
零基预算法不适用于()。
新《预算法》中第九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预算能够保持连续性的预算方法称为()。
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和地方各级预算,组成国家预算,具有法律效力。
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