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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 | 一级注册建筑师

考试公告

2021年重庆市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8-17 15:33:23 发布人:
2021年重庆市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通告

2021年重庆市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工作安排,将对全部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复核受理时间

2021年8月18日9:00-27日17:00

二、网上复核受理网址

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三、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参加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

资格复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系统自动分配,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后输入)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

(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电子照片。使用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报考的,还需提供职称证书电子照片。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1.复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确因资格条件不适于上传材料网上复核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复核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为提高网上复核效率,请认真准备相应材料,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影响个人信息复核。

(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j.cq.gov.cn)、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zfcxjw.cq.gov.cn)和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公众号。

六、咨询电话:67515653、67514353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1.建筑师资格考试复审表.doc

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复审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 历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复核结果:1合格        

2、不合格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不合格原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学历不符合要求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免试条件         

  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  

  其他                 

复核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属实”或“不属实”并盖章。

      2、“复核结果”栏目考生和考生单位不填。

      3、其他内容如实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填写。

      4、本表内容除签字确认需笔填外,其余内容打印或笔填均为有效。

本人签字确认: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填写下面信息: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签字确认: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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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108/t20210816_9583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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