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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些属于《合同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

发布日期:2021-11-11

下列哪些属于《合同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合理原则

E

鼓励交易原则

试题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固定的意义,但作为民法最重要的原则,其含义不能从语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属于一般条款,外延和内涵都不确定。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当通过市场交换获取利益和生活资料。 第一种方式是用已有金钱投资牟利;第二种方式,是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换取报酬;第三种方式,是用自己的体力劳动换取工资。 靠这三种方式获取利益,即为诚实信用,是正当的、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绝不允许靠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以获得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持市场道德秩序。 诚实信用原则之特征在于,其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

中文名
诚实信用原则
外文名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中文名
公平原则
性质
民法
表现
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外文名
The principle of equity
含义
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法条

自愿原则

法律术语,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以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中文名
自愿原则
性质
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
出处
中国
内容
适用于经济活动中的合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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