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的特点。
发布日期:2020-04-11
试题解析
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要求,在中国,不允许有任何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公民,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在有些情况下,法律授与某些人以特殊的法律地位,如大使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等,他们在具有特定身份或执行任务时,享有特殊的权利。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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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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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取得的地位、主动取得的地位
-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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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状态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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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status
- 实即
-
法律上的人格
公务员
公务员,是宋剑伍写的一首诗。
-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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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 作品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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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诗歌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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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伍
- 作品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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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正确答案:
①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③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免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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