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现场监督时又拒绝检查,申报登记时又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此,能否采用刑法上的数罪并罚原理,在同一处罚决定中对同一单位的多起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亦或分别处罚,还是应在不同处罚决定中逐一处罚?
发布日期:2021-10-29
试题解析
建设项目
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整体工程。——引自DLT 1363-2014 电网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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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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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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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ruction project
现场
《现场》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档融媒体法治记录栏目。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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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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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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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奇
- 首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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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
- 每集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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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钟
- 在线播放平台
-
央视网
- 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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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20:15
- 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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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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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融媒体法治记录栏目
- 制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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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播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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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 播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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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中
- 重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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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16:47、23:25
- 栏目制片人
-
齐柯宁
监督
1、即“主教”。2、监督( Overseer)。基督教新教路德宗教会对主教的称谓。与循道宗教会的“会督”类似。在《新约》中,为原始基督教社团负责人的称谓,有时与“长老”互用。
正确答案:
可以同时给以处罚,可以制作一个决定书。同一个企业,既违反“三同时”,又拒绝现场检查,还谎报排污情况,这是我国环保法律所规定的三个不同的违法行为,当然可以同时给以处罚。至于能否在同一决定书中给予处罚,仅是决定的形式问题,从效率和经济原则考虑,如果处罚决定是在同一时间作出的,又是处罚的同一相对人,当然以制作一个决定书为宜。否则,制作多个处罚决定书,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还会造成公文的繁杂。在同一决定书中给予合并处罚,既包括不同种类处罚的合并,也包括同一处罚种类不同处罚程度的合并,如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罚款数额的合并。在合并罚款额时,可以仿照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规则,以总的罚款额低于各违法行为罚款额之和为宜。
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对同一阶段内连续实施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应给予合并处罚。如某企业为了避免其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而向环保部门谎报情况,结果在建设时又未建设本应建设的“三同时”规定的行为,谎报情况仅作为违反“三同时”的一个情节加以考虑。
在同一处罚决定书中对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机关的罚款数额权限问题,因为我国环境法中规定了不同级别行政机关的罚款限额。为了避免罚款权限额方面的争议,行政机关在制作罚款处罚决定书时,一定要写清对每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以表明对多个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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