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试题出现在
患者,男性,40岁,领前V字区,双手足掌面境界清楚的褐红至褐黑色的斑疹,表皮部分脱屑。3个月前初起为水肿型鲜红色斑,类似晒斑,自觉瘙痒、灼热。患者常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有长期饮酒史,无服药史。患者精神不振、失眠。考虑诊断该患者为()
中华护理学会是我国护理科技工作者的( )。
工作站的板载网卡在接收数据时必须启动()功能,才能保证内网数据正常。
现场检车员对预报确认的故障,认真确认、处理并反馈相应信息;对上一个列检作业场TFDS预报跟踪的故障,由列检值班检车员负责向()预报。
在多酶偶联反应检测中,葡萄糖氧化酶和()酶的偶联作用,可用于检测血液或尿液中的葡萄糖含量。
SS8型电力机车主电路的保护器件为主断路器QF,除执行电路正常的开断外,还有故障状态下的开断。
在脑室内快速注入1ml的容量,正常颅内压上升不超过()
简述超声诊断仪的主要组成部分。
依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妊娠滋养细胞肿瘤(gestational trophoblastcic tumor,GTT)
当出现质量纠纷时,公司应准备哪些应诉材料原件().
某商场与某公司因为货款问题产生纠纷,该商场将该公司的产品下架,当有消费者询问该公司产品是商场告知产品质量不好,故不再出售。对此事件的正确表述为()
某商场与某公司因为货款问题产生纠纷,该商场将该公司的产品下架。当有消费者询问该公司产品时商场告知产品质量不好,故不再出售。对此事件的正确表述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后双方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乙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以下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能告总公司吗?
某商场与某公司因为贷款问题产生纠纷,该商产将该公司产品下架。当有消费者询问该产品时商场告知产品质量不好,故不再出售。对此事件正确表述为()。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对纠纷可采取的解决方式是( )。
甲公司可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有()。
甲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下列是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