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拍卖的范围
发布日期:2022-07-06
试题解析
公物拍卖人
公物拍卖人是指从事公物拍卖的拍卖行(拍卖企业)。因为我国《拍卖法》仅对第9条所指的公物,强调了拍卖人的特殊资格,因此“公物拍卖人”一小节中所称公物是对应于《拍卖法》第9条中所包含的公物,并非指公物整体。
公物拍卖
公物拍卖是指国家机关通过拍卖手段处分公物以实现变价,并将变价所得价款上缴国库。公物拍卖又分为广义公物拍卖和狭义公物拍卖,广义公物拍卖是指国有资产拍卖,狭义公物拍卖是指罚没充公物拍卖。
徐月明
徐月明,西安市公物拍卖行原总经理。
- 中文名
-
徐月明
- 原工作单位
-
西安市公物拍卖行
- 曾任职务
-
西安市公物拍卖行总经理
正确答案:
《拍卖法》第九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⑴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委托拍卖的公物的范围
①罚没物品;
②充抵税款物品;
③罚款物品;
④其他物品
⑵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委托拍卖的公物范围
①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
②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
③无法返还的物品
解析:
暂无解析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