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举例说明学校为什么不得开除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未成年学生?
发布日期:2020-04-11
试题解析
举例说明
举例说明是说明的基本方式之一,用人们熟悉易懂的具体事例来阐释陌生难懂的事物或事理。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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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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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写作学大辞典 第一卷》
学校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学校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1.2万所,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总量达32.6亿平方米。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比上年增加0.70万所,增长1.33%;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9亿人,比上年增加674.48万人,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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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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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机构
- 职工
-
教师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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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
- 领导
-
校长
-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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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违反
违反,是汉语词语,拼音是wéi fǎn,意思是指行为或思想意识不符合制度、规律、法律等的要求。现比喻人或事物不正当或错误。违反一般为中性词,是人们依照相关依据所作的判断。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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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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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éi fǎn
- 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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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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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ation
- 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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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
正确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知,受教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应当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因此,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奖励与处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奖励与处分办法,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由此可知,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应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尤其是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与帮助,而不得歧视,更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4)对于随意开除学生、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学生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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