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
发布日期:2021-03-18
试题解析
经济法
经济法课程是由丁婷为课程负责人,王颖、唐霞为授课教师,北方民族大学为主要建设单位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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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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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唐霞
- 课程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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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婷
-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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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
法和
法和(生卒年不详),荥阳郡人,前秦时期名僧、经学家、翻译家。法和师承佛图澄,以恭让知名于世。公元379年入前秦,居住于阳平寺,与释道安详定新经,为文化传承做出巨大贡献。释道安圆寂后与僧迦提婆共同修订昔译《阿毗昙心》、《鞞婆沙阿毗昙》,耗时约五年。
- 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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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
- 民族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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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 所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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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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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正确答案:
商法本质上属于私法的范畴,十分重视主体平等和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有别于以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为主导的经济法。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这主要表现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对商事关系的调整作用,以及体现这种作用的制度和规则进入商法。经济法是公法,体现国家的主动干预。商法是商事主体之间追求利润的活动,主要是商事主体自己的意思表示起作用,是私法。公法就是国家以国家的意志为核心,就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经济法。这是公法的特征。私法,就是平等协商的关系,当事人可以讨价还价的,如民法、商法、合同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就是如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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