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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发布日期:2022-07-08

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A

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种权利

C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D

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试题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中文名
连带责任保证
类型
保证方式
涉及名词
连带责任
外文名
Joint liability guarantee
责任定位
责任较重

担保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中文名
担保方式
保证
指保证人和
质押
债务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外文名
Guarantee method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

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担保或者未约定担保类型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中文名
一般保证
保证的形式
书面形式
相关法条
《担保法》第十三条等
外文名
General undertakings
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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