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以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发布日期:2020-04-11
试题解析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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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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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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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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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
-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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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
监督行政
监督行政,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依法实施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全面的、最有权威的监督。除了党的监督以外,还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所有这些监督构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体系。完善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体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行政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 中文名
-
监督行政
- 定义
-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依法实施的监督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内容;(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关系,借以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的种类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积极型法律关系,消极型法律关系;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关系;以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等。
- 中文名
-
法律关系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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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ǎ lǜ guān xì
- 定位
-
法理学
- 外文名
-
Legal relations
-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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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国家
正确答案: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调整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是: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公民、法入或其他组织构成对应双方主体,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监督主体构成对应主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主要有:
(1)行政法律关系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了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间可以相互影响。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可能导致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失。反之,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也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失。
(3)相对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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