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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与食用化工物资可以混存。
做企业职工,就要准确全面地把握企业的价值观,并通过自己的不断提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来贯彻这些价值观,体现这些价值观。
清末“新政”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的实行有何影响?
正常肝静脉频谱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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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月经为2008年5月20日,预产期为()。
按规定,农村信用社结借款人的短期贷款的借款申请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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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26岁。4小时前骑自行车不慎摔倒,右踝扭伤。查体:右踝肿胀,内外踝压痛,并有骨擦感,未见皮肤破损。X线检查:右侧三踝骨折,内外踝有明显移位。此类骨折晚期最常见的并发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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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共同保证人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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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的追索权,但不可以行使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份额或保证人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甲公司向乙借款,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2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