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责任。
发布日期:2020-04-11
试题解析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亦称“法人代表”。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一般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责任
《责任》创刊于1922年,是由任社出版,任社编辑部编辑的,周刊性刊物。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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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 创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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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
- 语种
-
中文
- 出版周期
-
周刊
正确答案:
1.法人的法定代表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属于法人机关的一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从事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2.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
(2)向登记机磁、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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