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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审判机关。

发布日期:2021-08-23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审判机关。

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成立后不久由孙中山在南京成立的一个临时管治机构,也是中华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又称南京临时政府,简称临政。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改用民国纪年,中华民国正式建国。其存在时间约3个月。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4月2日,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

中文名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简称
临时政府
主要城市
南京
政府驻地
南京
成立
1912年
外文名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所属洲
亚洲
政治体制
民主共和制
政府首脑
孙中山
解散
1912年

司法

1.古代官名、星官名。2.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3.司法(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中文名
司法
司法起源
英国的“三权分立”
外文名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司法创始者
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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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课

00223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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