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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的保障期是()。

发布日期:2021-03-18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的保障期是()。
A

保险合同订立时起到终止时

B

保险合同约定生效时到终止时

C

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中止时

D

保险合同约定到中止时

试题解析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中文名
保险合同
实质
协议
合同主体
合同
外文名
insurance contract
详细内容
见正文

保障期

保障期,即“保险期限”,亦称“保障期”、“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有两种计算方法:(1) 用年、月计算。如财产保险一般为1年,期满后可以再续订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2) 以某一事件的始末为保险期限。如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以一个航程为保险期限,建筑安装工程以工程施工日至预约验收日为保险期限。对于具体的起讫时间,各国法律规定不同。我国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保险期限为约定起保日的零时开始到约定期满日24小时止。保险期限与一般合同中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不同,保险人实际履行赔付义务可能不在保险期限内。

中文名
保障期
定义
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
别名
保险期限

保障性

系统(装备)的设计特性和计划的保障资源满足平时和战时使用要求的能力称保障性。

中文名
保障性
定义
系统(装备)的设计特性和计划的保障资源满足平时和战时使用要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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