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
发布日期:2020-04-13
《论租界与领事裁判权》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于《汪康年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是指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成为民事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裁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裁判。故“领事裁判权”也称“治外法权”。
所谓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
标签: 领事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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