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发布日期:2020-04-11
预防
控制
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立宪”。是指制定宪法的活动。在近现代,各阶级在取得政权后,都制定宪法,以确认其胜利成果,将本阶级的意志法律制度化。宪法的制定通常由立宪机关进行,包括宪法的起草、宪法草案的讨论、宪法的通过、宪法的公布等内容。通过宪法一般需要立宪机关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有的还需要经过全民公决,如法国;有的还需要各州批准,如美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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