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发布日期:2020-04-10
廷尉,是中国古代司法审判机构官职名,西汉时也称大理。战国时期秦国始置,秦朝、西汉沿置。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官有正和左、右二监。汉宣帝时初置左右平。王莽改廷尉曰作士。东汉时复名廷尉,仍掌审判。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属官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又有左平一人,掌平诏狱。魏、晋、南朝沿置,属官有正、监、平、律博士各一人。南朝又置建康三官,分掌刑法审判,职权比汉小。南朝梁、陈称廷尉卿,北魏沿置而又增设少卿,为副。北齐初沿置,后改置“大理卿”。
犹转送。《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茶课》:“由陆路者,自 河南 陕州 验引,移送 潼关 秤盘截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制诏是汉语词汇,拼音zhì zhào,意思是皇帝的命令。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其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