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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发布日期:2021-03-12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

劳务

B

知识产权

C

土地使用权

D

健康权

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修订时间
1997年2月23日
发布单位
第十届全国人大
施行时间
1997年8月1日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中文名
合伙企业
类别
合伙企业
自然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
外文名
Partnership enterprise
类型
概念
分类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是指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入股。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即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中文名
出资方式
特点
任何类型的财产
属性
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
外文名
Capital contribution method
根据
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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