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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监视居住的应予赔偿。

发布日期:2021-03-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监视居住的应予赔偿。
A

B

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区位
北京市东城区
邮政编码
100745
院长姓名
周强
成立时间
1949年10月22日
地址
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联系电话
010-85120527
官方网站
www.court.gov.cn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文名
监视居住
执行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性质
强制措施
外文名
supervision of residence
限制
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审判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审判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是办案的依据。检察解释,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具有普遍约束力。

中文名
司法解释
性质
依照法律精神的法律原则解释
效力
具有普遍的司法效力
外文名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负责单位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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