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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日期:2020-04-10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
A

污染环境;

B

破坏环境;

C

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D

侵犯不特定多数人利益。

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南京师范大学于2017年9月30日首次在中国大学MOOC开设的慕课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该课程授课老师是刘敏、陈爱武、李浩等。据2020年9月中国大学MOOC官网显示,该课程已开课7次。民事诉讼法课程是一门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的重要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该课程包含四部分内容,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总论内容;审判程序内容;执行程序内容;涉外民事诉讼特别规定等程序内容。

中文名
民事诉讼法
提供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授课平台
中国大学MOOC
类 别
慕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授课教师
刘敏、陈爱武、李浩等
开课时间
2017年9月30日(首次)

损害

损害,是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sǔn hài,是指人身权品质的贬低,或者说是指一定行为或事件使某人的人身遭受到不利、不良后果或不良状态。如:唐 吕岩 《敲爻歌》:“水火蛟龙无损害,拍手天宫笑一场。”

中文名
损害
外文名
damage
反义词
获得
拼音
sǔn hài
近义词
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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