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旅客开始旅行后,如因病、伤不能继续旅行需办理退票时,凭列车开具的客运记录或医院证明,可在5天内在下车站办理退票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因更换车底、重号、座椅故障或空调故障等需到站退还票价差额时,到站凭列车开具的客运记录,不收退票费,并在到站后24小时内办理。
《上海铁路局客运处关于规范旅客提前乘车处理的通知》(客管函〔2016〕129号)规定,到站发现提前乘车旅客时,客运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旅客办理“挂失补”车票后,在票面发站开车前,需办理退还“挂失补”车票时,按通退原则办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在前程列车的票面到站或接续列车的换乘车站,因列车晚点办理接续列车车票退票,同城换乘接续的,前程列车实际到达时间与接续列车实际开车时间的间隔在()内的,可为其办理接续列车退票不收退票费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旅客办理“挂失补”车票后,未能乘上车的,在票面发站列车开车后1小时内,在发站可办理退还“挂失补”车票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因更换车底、重号、座椅故障或空调故障等需到站退还票价差额时,到站凭列车开具的客运记录,不收退票费,并在到站后24小时内办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规范特殊情况下旅客退票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18)129号规定,旅客持“挂失补”车票越站旅行的,应在实际到站后的24小时内办理“挂失补”车票的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