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栋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21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主楼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主楼各层建筑面积均大于1500m2。问題:如在该综合楼内设置一柴油发电机房,其防火检查时应主要检查哪些方面?
某综合楼共21层,建筑高度84米,每层建筑面积1860平方米,设置两座防烟楼梯间,其中东侧的防烟楼梯间与设置的消防电梯(1台)共用前室,前室面积为8.4平方米;西部楼梯间及其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仅在楼梯间内设机械加压送风;该大楼设有屋顶水箱,消防水池容量为360立方米;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一个分区给水。 问:(1)消防电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2)西部防烟楼梯间仅在楼梯间内设机械加压送风是否符合要求? (3)屋顶水箱储水量应为多少? (4)若不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时,消防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综合楼,建筑高度为76.5m,其中1~3层为商场,4~7层为餐饮区,8~21层为宾馆,图1为其中一个疏散楼梯的平面图,请分析以下问题: (1)该楼梯间应设什么消防设施? (2)前室应设什么消防设施? (3)如果楼梯间和前室要进行防烟,应采取何种方式?
某市一栋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21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主楼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主楼各层建筑面积均大于1500m2。 问题:如在该综合楼内设置一柴油发电机房,其防火检查时应主要检查哪些方面?
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对商住一体项目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问题内容:某公司开发一小区,小区中有临街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二层以上为住宅用房,总有21层的商住一体房屋一栋。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规定,该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把本属于一体的单位工程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如分开如何确定非普通住宅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 上述单位工程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的规定,竣工结算只能为整栋房屋,不能将本单位工程中的商业和住宅分开结算工程造价,请问:该公司是否可以将该栋房屋作为独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象进行清算?有何政策依据?
SATWE柱、墙的活荷载折减系数,假如计算截面以上有21层住宅,此层柱墙的活荷载是否取计算截面以上21层的活荷载总和乘以0.55呢?还是取计算截面以上的从上往下计数的第一层X1.0+第2,3层X0.85+第4,5层X0.7+第6~8层X0.65+第9~20层X0.60+第21层X0.55?
假定,该建筑物使用需要,转换层设置在3层,房屋总高度不变,一至三层层高为4m,上部21层层高均为3m,第四层某剪力墙的边缘构件仍如图6-32所示。试问,该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箍率ρsv(%)及配箍特征值最小值λv取下列何项数值时,才能满足规范、规程的最低抗震构造要求?( )
提示: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