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要约有效期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Ⅰ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Ⅱ 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Ⅲ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Ⅳ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Ⅴ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20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
关于收购要约有效期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Ⅰ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Ⅱ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Ⅲ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发出公告后至收购要约期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Ⅳ收购要约期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Ⅴ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20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60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60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90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