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2005年9月30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根据《UCP500》规定,可理解为()
根据《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凡在信用证上对货物的数量有类似的“约”字字样的,其上下幅度可按()。
根据UCP500,信用证划分为四个种类,即:()。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根据《UCP500》的规定,卖方发货的数量可增减5%以内。
国际商会1993年规定的()简称UCP500()简称URC522。
根据UCP500规定,汇票付款人应是()
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2005年9月30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根据《UCP500》规定,可理解为()。
根据UCP5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如果信用证有可分批装运的规定则允许分若干部分多次转让。()
根据UCP500,银行在审查单据中,对()不负责任
ISBP是对《UCP500》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