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怎样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