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规定,除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外,凡年满()的儿童,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应当往常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各种山羊,不分性别和年龄对蓝舌病比绵羊易感。
材料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这个规定,有人认为,儿童入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又有人认为,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材料2: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材料1中你赞同哪种说法?为什么?
材料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这个规定,有人认为,儿童入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又有人认为,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材料2: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结合材料1和2,谈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哪些特点?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外,凡年满()的儿童,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应当往常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七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八周岁入学。”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材料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这个规定,有人认为,儿童入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又有人认为,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材料2: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结合材料1和2,请谈谈你是怎样理解法律规定的我们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之间的关系。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8周岁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