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包含“合作企业应该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合作企业不能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
外国企业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被称之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如果外国合作者申请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必须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该审查批准机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