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请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0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014年7月10日,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50万,年利率6.5%;借款期限1年。同日,甲公司将其一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A银行,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7月1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A银行还要求甲公司提供其他担保,于是甲公司请求其关联企业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014年7月15日,A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对于A银行实现担保权的顺序均未作约定。 2014年7月25日,A银行在向甲公司发放贷款时预扣了该笔贷款的利息35.75万元。 2014年8月,甲公司在已设立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上,开始建造建筑物M。 2015年7月,因甲公司无法归还到期借款的本息,A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乙公司主张,A银行应先行使抵押权。 经评估,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M价值为800万元,其中建筑物M的价值为300万元。不考虑评估、拍卖的税费。乙公司主张A银行应先行使抵押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惠明公司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13年7月,惠明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7月3日,惠明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2)7月8日,惠明公司派出出纳王某到乙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和购买现金支票业务。(3)7月10日,惠明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洪鑫公司"写为"洪金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金"改为"鑫",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洪鑫公司。(4)7月14日,洪鑫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惠明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洪鑫公司。当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惠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遂将B支票退还给洪鑫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惠明公司予以处罚。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惠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惠明公司承诺在7月1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货款。(5)7月15日,为筹集资金,惠明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甲银行申请办理贴现。该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到期日为2013年7月25日,金额100000元。惠明公司将实际获得的贴现票据款存入其在甲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6)7月17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取得了货款。已知:甲银行年贴现利率为2.16%;经计算并确定的贴现天数为10天;1年按360天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5)小题。下列关于惠明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由某县财政局作为保证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2年真题]
《担保法》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采取的担保方式有()。
长期借款的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数的借款合同,但根据具体情况内容会有所不同,其内容不包括()。
2003年7月,某县城关镇个体运输户刘某与县农业银行签订贷款23000元的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刘某将自己已运营近一年的一辆东风牌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2004年7月归还全部本息。刘某保管抵押物,合同若不能履行,农业银行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权利,用变卖汽车后的价款偿还贷款。2004年5月,刘某在运输中车翻货损,赔偿了损失方大笔资金,到2004年7月,刘某再无资金用以还贷。 县农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但两个月的宽限期届满后,刘某仍无力偿还贷款。于是,县农业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派人开走了刘某用作抵押的那辆东风牌汽车,并把它作价卖给了另一个体运输户申某,得款23000元,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刘某认为县农业银行行长与申某有亲戚关系,汽车作价太低,这辆汽车能作价4万元,县农业银行应返还其一定的剩余资金。县农业银行予以拒绝,于是发生争执,刘某遂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走访了有关部门,均认为该东风牌汽车作价太低,并查实该作价系由行长与申某一手操办。 问题: 1.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2.县农行实现抵押权时有何不妥? 3.县农行与申某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4.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之前,于2002年6月已将该汽车出租给另一个运输个体户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5.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于2003年9月将汽车出租给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有何种法律关系?王某所受损失由谁承担? 6.设刘某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又出质给周某,后在个体汽车修理户张某处修理该车时,因欠修理费被张某留置。那么,张某、周某、县农行的权利实现顺序为何?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要素变更包含().
某企业2017年1月份发生下列事项: (1)与其他企业订立销售合同一份,所载金额100万元; (2)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200万元; (3)订立加工合同一份,列明加工收入10万元,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90万元; (4)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一份,投保金额200万元,保险费5万元; (5)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5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分包给其他单位,已签订分包合同。 已知:购销合同税率0.3‰;借款合同税率0.05‰;加工承揽合同税率0.5‰;财产保险合同税率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0.3‰。 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是()元。
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