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关于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在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中,若养老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合格金融机构承担部分管理人职责,则应当对其承接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承担最终责任的是()。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不能自己承担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工作。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障管理基金采用()管理;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运营所得收益,()计入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各类账户。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以下服务事项属于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是()。 ①薪酬递延 ②福利计划 ③待遇支付 ④方案设计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设立的开放式投资组合,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价值的()。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关于养老保险公司开展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具备()经营经验。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为单一团体委托人办理单一型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及为多个个人委托人办理集合型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受托管理的委托人资金初始金额及封闭式投资组合受托管理的个人委托人资金初始金额分别不得低于()和()。
2009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由养老保险 公司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完善企业补充养老支柱中的有益作用。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7月,又进一步发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时,不需要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