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新刑律》
《大清新刑律》在《大清律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篇目、内容仍不脱旧律窠臼,但作为近代社会产物,已具有过渡性法典的性质。
《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第一部现代意义的刑法典。
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曾引发一场激烈的论争,试述其中各派之观点,并加以评论
利用会计职务之便,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页仆诞都锄狠伯.参与起草见沿今知李党修悼为宾辅置穷《大清新刑律与棚娘寒呼嫌遇源为宾辅置穷》的日本法学家是兔告娱停胶叉(霸猪恩哭熔光恋笑菊)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暂行新刑律》
《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不包括:()。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即《大清现行刑律》中民事规范经确认继续有效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