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用自产卷烟投资某企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一期工程案例中,在施工阶段主要采用了投资控制的组织保证措施、()以及投资控制的信息管理等多项措施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宁波卷烟厂对生产的每种产品使用不同的品牌名称,这种策略是()。
某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l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000元,并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00元,80%领用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16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煤炭,成本32790元(包括买价30000元,运输成本2790元,)。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支付的10%补贴是由烟草集团支付,烟厂转交)
评估人员审核某卷烟厂消费税申报情况,2015年6月该厂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一期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这一条属于勘察设计质量目标中的()。
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一期工程案例中,在施工阶段主要采用了投资控制的组织保证措施、()以及投资控制的信息管理等多项措施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某县甲卷烟厂、丙烟草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份甲卷烟厂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卷烟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2万元。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间库房,合同约定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部含税租金50万元,出租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支付收购价款6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6万元,开具烟叶收购发票。 (4)将收购的全部烟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乙烟丝厂加工烟丝2600斤,乙烟丝厂同类烟丝产品不含税售价500元/斤,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一半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价格700000元。剩余的一半都用于加工生产卷烟。 (5)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销售B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 (6)将10标准箱A牌卷烟用于业务招待,20标准箱B牌卷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7)用30标准箱B牌卷烟换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8万元,税额6.46万元。B牌卷烟最高含税售价1.6万元/标准箱,平均含税售价1.5万元/标准箱。 (8)从4S店购进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小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14万元,另支付配件费、改装费1万元,所有款项均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9)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小轿车送往修配厂更换底盘,支付材料费、修理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6万元。该小轿车购入时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6万元。 2017年10月份丙烟草批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 将200标准箱A牌卷烟全部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取得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将200标准箱B牌卷烟全部批发给零售商,取得含税销售额310万元。 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牌卷烟消费税税率36%;卷烟生产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批发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烟叶税。
某县甲卷烟厂、丙烟草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份甲卷烟厂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卷烟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2万元。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间库房,合同约定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部含税租金50万元,出租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支付收购价款6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6万元,开具烟叶收购发票。 (4)将收购的全部烟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乙烟丝厂加工烟丝2600斤,乙烟丝厂同类烟丝产品不含税售价500元/斤,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一半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价格700000元。剩余的一半都用于加工生产卷烟。 (5)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销售B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 (6)将10标准箱A牌卷烟用于业务招待,20标准箱B牌卷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7)用30标准箱B牌卷烟换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8万元,税额6.46万元。B牌卷烟最高含税售价1.6万元/标准箱,平均含税售价1.5万元/标准箱。 (8)从4S店购进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小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14万元,另支付配件费、改装费1万元,所有款项均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9)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小轿车送往修配厂更换底盘,支付材料费、修理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6万元。该小轿车购入时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6万元。 2017年10月份丙烟草批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 将200标准箱A牌卷烟全部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取得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将200标准箱B牌卷烟全部批发给零售商,取得含税销售额310万元。 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牌卷烟消费税税率36%;卷烟生产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批发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1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 (3)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经纪费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4)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 (5)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6)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7)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其他条件: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150元/箱,雪茄烟消费税税率36%。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2)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 (3)当月该卷烟厂领用特制自产烟丝应纳消费税。 (4)当月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 (5)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