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6年和2×17年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00万元和7500万元,2×16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20000万股,2×16年3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108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48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2×17年10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1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2×17年利润表中列示的2×16年和2×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元/股。
甲公司2×16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000万股。2×16年4月30日发行普通股股票120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元/股。
某公司2012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3月2日按每10股发放3股的股票股利;12月1日回购普通股24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700万元。该公司2012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元。
甲公司2×16年和2×1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000万元和50000万元,2×16年1月113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12000万股。2×17年6月10日,该企业发布增资配股公告,向截止到2×17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老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每3股配1股,配股价格为每股8元,除权交易基准日为2×17年7月1日。假设行权前一日的市价为每股12元,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2×17年利润表中列示的2×16年和2×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元/股。
甲企业2009年4月1日增发200万股收购了同一控制下的乙企业的100%,7月1日又增发600万股收购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丙企业的100%,2009年当年三企业实现利润情况如下:甲企业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合并乙丙);其中乙企业实现50万元(其中4月1日后30万元),丙企业实现120万元(7月1日后100万元)。甲企业年初的总股本为1000万股,则基本每股收益为()元。
甲公司2×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000万股。2×16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元/股。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16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万股。当年度,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0万元,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事项有:(1)2×16年4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的决议并于4月12日实际派发;(2)2×16年11月1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960万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是A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2008年7月1日,甲公司定向增发4000万股自母公司A公司处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甲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乙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5000万元,其中包括被合并方乙公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50万元。合并前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0000万股。假定除定向增发股票外,股数未变,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两家公司在合并前未发生交易、合并前甲公司旗下没有子公司。甲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说法正确的是()。 Ⅰ.2007年扣非前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 Ⅱ.2008年扣非前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 Ⅲ.2007年扣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 Ⅳ.2008年扣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