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问题一:
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
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
问题三:
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
问题四:
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计算筒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 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本题20分)1941年,李战拍摄了一批照片,其中有两幅分别名为《浴血奋战》和《八路军小战士》。这两幅照片在当时没有发表。1984年,甲出版社筹划出版《抗战纪实》一书。李战将《浴血奋战》这幅照片交给甲出版社使用,而且还特意写了一篇短文,题为《镜头中的历史》,对照片画面的背景情况和拍摄过程作了介绍。1985年《抗战纪实》出版,其中包括李战的《浴血奋战》和《镜头中的历史》两件作品,作者署名均是“李战”。1996年,乙出版社筹划出版《忆延安》一书,希望李战给予支持。于是,李战就把《八路军小战士》这幅照片交给乙出版社。1997年,《忆延安》一书出版,照片《八路军小战士》在该书的图片插页中出现,并注明“李战摄”。由于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都先后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且李战均表示满意,合作没有发生任何纠纷。2002年9月,丙期刊社未经许可,在其出版发行达5万册的期刊《岁月回放》中擅自使用了《八路军小战士》《浴血奋战》两幅照片和文章《镜头中的历史》,其中的文章署名“李战”,但照片没有署名,且没有向任何人支付任何费用。事战于2000年去世,其妻子也在不久后去世。李战夫妇有一子李明诚和一女李明实。两人得知丙期刊社擅自使用其父亲作品的情况后,于2002年11月向人民法院指控丙期刊社侵犯了李战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丙期刊社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丙期刊社辩称: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与文字作品不同,涉案两幅照片鄱已进入公有领域;《镜头中的历史》是对《浴血奋战》的背景作说明,故附属于照片而不是独立作品;《岁月回放》只是转载已发表作品,属于法定许可的行为。所以,丙期刊社没有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 《镜头中的历史》是独立的文字作品,《岁月回放》的转载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丙期刊社对涉案三件作品的使用都存在侵权之处。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镜头中的历史》一文的使用费赔偿数额时,法院采纳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的法定支付方式和法定计算方法,但考虑须对丙期刊社进行惩罚的因素而把付酬标准提高,定为400元/千字,即取法定标准80元/千字的5倍。《镜头中的历史》所在栏目的版式为每面排32行,每行排30字;该文占3个页面,但其中1面仅排了12行。【思考练习】问题一:关于涉案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的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 《浴血奋战》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41-2035年B. 《浴血奋战》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85-2035年C. 《浴血奋战》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41-2050年D. 《镜头中的历史》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84-2050年E. 《镜头中的历史》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85-2035年F. 《八路军小战士》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41-1991年G. 《八路军小战士》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41-2050年H. 《八路军小战士》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1997-2047年问题二:丙期刊社使用三件涉案作品是否都必须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为什么?问题三:为什么法院认为丙期刊社对照片《八路军小战士》和《浴血奋战》的使用都存在侵权之处?问题四:为什么法院认定《岁月回放》的转载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问题五:丙期刊社应该向原告赔偿《镜头中的历史》一文的使用费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案例】
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 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 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 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思考练习】
问题一:
2009年年底甲出版社应支付给张东多少稿酬?
问题二:
2010年年底甲出版杜应支付给张东多少稿酬?
问题三:
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问题四:
张东的下列著作权权利中,受到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侵犯的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
A. 发表权
B. 信息网络传播权
C. 复制权
D. 获得报酬权
E. 汇编权
问题五:
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入,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2013年10月,《老年保健手册》的作者杨清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杨清授予甲出版社在国内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老年保健手册》中文版的专有出版权,期限10年。甲出版社向杨清支付稿酬的方式为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4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2%,计付方式均按国家规定。甲出版社在《老年保健手册》出版后3个月内一次付清稿酬;如该书重印,也按此时间支付稿酬。
甲出版社于2014年4月出版了《老年保健手册》。该书为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其中各章末尾的空白行共有87行;出版前言2面,末尾空白16行;目录2面,末尾空白18行。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2014年4月第1版,2014年4月第1次印刷,印数5200册,定价26元。2014年6月,甲出版社向杨清邮汇了稿酬,并附言说明税前稿酬总额为13619.20元,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525元后,实付12094.20元。杨清没有异议。
《老年保健手册》很受读者欢迎。甲出版社在2015年5月第二次印刷该书3000册,还将其制成电子书于2015年6月底开始在互联网上供用户有偿下载。2015年10月,甲出版社把第二次印刷的印数稿酬邮汇杨清。但是,杨清拒绝收取,并于2015年12月将甲出版社告上法庭。
杨清诉称:出版合同约定”支付稿酬的方式为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但甲出版社重印《老年保健手册》时没有支付基本稿酬,并且拖延支付印数稿酬的时间,构成违约;第一次应付稿酬13798.40元,而甲出版社少付了,当时因涉及金额不多,故未表示异议,但现在要求甲出版社补足;甲出版社未经作者授权而在网上发行电子书,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图书重印时只需支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的做法无错。第二,按照国家规定,图书重印时支付稿酬的时间为重印后的6个月内,甲出版社的付酬时间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不构成违约。第三,第一次的稿酬,实际上甲出版社已经多付了,因这是出版社经办人员疏忽所致,就不要求杨清返还了。第四,杨清已经把《老年保健手册》的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那么,出版社就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发行该书的网络电子版,这不构成侵权。
问题一:
甲出版社所作辩解的第一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二:
甲出版社所作辩解的第二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三:
甲出版社第一次应该向杨清支付的税前稿酬究竟是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四:
甲出版社所作辩解的第四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规定,关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说法,正确的有( )等。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 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本题20分)
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
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L,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 200册,定价25元。
2009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 000册,当年共销售8 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 500册,当年共销售6 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玎;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
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
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
问题一:2009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二:2010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三:2011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四:下列关于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B.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C.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D.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E.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F.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五:请简要说明对问题四所作回答的理由。
77.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辞典》编纂委员会依法享有该辞典的著作权。甲出版社经《××辞典》编纂委员会授权,获得该辞典的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专有出版权。甲出版社完成了该辞典稿件的审稿、编辑加工整理及装帧设计工作,将原稿交丙图文排版公司排版,经精心校对后,委托丁印刷厂印刷。甲出版社又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戊软件公司将之制作成电子书。 《××辞典》出版后,因其质量优秀而在图书市场上享有盛誉,但也不断遭到侵权。 由王武主编、乙出版社出版的《××大典》,影印盗用了作为《××辞典》组成部分的《中国历史纪年表》和《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这两个表格的版心规格相同,均为每面排60行,每行55个字。《中国历史纪年表》共有6l面,末面有36行空白。《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共1面,末尾有25行空白。 个体书商李肆看到《××辞典》十分热销,便盗版印制3000部,定价480元,以55%的发行折扣率进行非法批销,共销售2000部,其印制、发行该书的各项成本为25万元。 相关权利人得知这些侵权情况后,于2013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定:王武和乙出版社的行为属于剽窃和侵犯版式设计权,应承担相应的事责任;李肆的行为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作品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侵权行为,且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王武和乙出版社向权利人赔偿损失的数额,按一次性稿酬的方式计算,标准为400元/千字(即国家版权局所定标准上限的4倍);对李肆的量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违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 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执行。 问题一: 从保护著作权的角度来看,在本案中谁有权起诉侵权者?请作选择回答。 A. 《××辞典》编纂委员会 B. 丙图文排版公司 C. 甲出版社 D. 丁印刷厂 E. 戊软件公司问题二: 请简要说明对问题一所作回答的理由。问题三: 王武和乙出版社应向权利人赔偿多少元?问题四: 李肆盗版印制发行《×x辞典》获得的销售实洋总额为多少元?违法所得利润多少元?问题五:李肆应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案例】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包括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 000册以下(含5 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 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 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 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 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 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 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己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教,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桂。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睬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思考练习】
问题一:
甲出版社给陈某的预付版税税前金额应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二:
甲出版社在2004年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三:
甲出版社在2005年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四: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侵犯了陈某的权利?
问题五: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也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
【案例】某教育出版社出版经国家规划通过的小学三年级数学教材,截至2014年年底的总印数达到17.8万册,字数为20万字,基本稿酬标准为100元/千字。【思考练习】问题一:作者2014年的税前总稿酬是多少?问题二: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案例2】
2010年10月,某大学副教授李东与A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其作品《出版法规简明教程》在中国内地地区图书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A出版社,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中包括A出版社按60元/千字的标准向李东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的标准和稿酬的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基本稿酬和第一次印数稿酬均在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果A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上销售电子书,必须按版税计算,版税率为40%,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签约后,李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全部电子稿件交付A 出版社。
2011年6月,《出版法规简明教程》一书出版。该书每个页面的版心部分排28行,每行26字;正文部分共222面,其中有8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160行;出版前言l面,目录3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9行;还有主书名页1页,用与正文不同的纸张印刷。版权页上载明总字数为184.7千字,首印数为7 500册。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按15元的定价共下载《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电子书1 500份。
【思考练习】
问题一:
首次印刷,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税前稿酬总额是多少?
问题二:
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电子书税前版税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