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各级委员会成员()由同级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的人选;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人选;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均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主任会议或者()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由()组成。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党章规定,()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的人选;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人选;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均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