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在2004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五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某上市公司2011年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10日。公司在2012年1月1日至4月10日发生了下列事项: ①公司在一起历时半年的诉讼中败诉,支付赔偿金50万元,公司在上年末已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 ②因遭受水灾上年购入的存货发生毁损100万元; ③公司董事会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股票股利; ④公司支付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 ⑤1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并确认收入实现;2月20日,乙公司因产品质量原因将上述商品退回。 以上事项中,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某企业2014年签订下列合同: (1)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年报审计合同,审计费为12万元。 (2)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五年期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按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别在6月和12月结算,尚未核算出相关产品销售收入额。 (3)与国内甲公司签订委托定制产品合同,约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约定定制产品总金额40万元,未分别载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费。 (4)与供电部门签订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供电数量和金额按月结算电费。 (5)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次月因生产计划变化,经与供应商协商减少采购数量,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修改为50万元。 (6)与银行签订一份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最高贷款限额为5000万元,每次在限额内借款时,按实际借款金额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7)以500万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问题: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上述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则简述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目。
2017中国极地科学学术年会于10月26日至27日在()举行,我国将升级现有南北极考察站建第()个南极科考站。
1948年,在上海八仙桥基督教青年会小礼堂举行了我国第一次健美比赛。
基督教青年会的体育活动是西方体育传入我国学校的唯一途径。
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会计法》是我国第一部会计法律规范。
已知某公司2017年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如下。 用文字列出净资产收益率与上述其他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式,并用本题数据加以验证。
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示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