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谋在某工厂出纳员去银行领回该厂全体人员工资时,抢劫该出纳员领回的工资。后来甲因事抽不开身未能前往,乙、丙、丁同赴现场,抢走了该出纳员所领工资七千多元四人平分。对甲的行为()。
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张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张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填写《拘留证》将张某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张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张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因此虽然张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准许。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作出维持不批准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应对张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请说出本案中,公检法三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人共谋,在某工厂出纳员去银行领回该厂全体人员工资时,抢劫该出纳员领回的工资。后来,甲因事抽不开身未能前往,乙、丙、丁同赴现场,抢走了该出纳员所领工资七万多元,四人平分。对甲的行为()
豆豆抢走了苹苹漂亮的大洋娃娃。
你知道黄袍怪把谁抢走了吗?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人共谋,在某工厂出纳员去银行领回该厂全体人员工资时,抢劫该出纳员领回的工资。后来,甲因事抽不开身未能前往,乙、丙、丁同赴现场,抢走了该出纳员所领工资七万多元,四人平分。对甲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