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荣氏创立了申新纺织公司,到1918年盈利率达到74.2%,随后申新发展成9个厂。申新纺织公司这一时期发展的原因有()
2008年某纺织公司招聘车工,具体录用条件是(1)男性,30岁以下;(2)身体健康;(3)有本市城镇户口;(4)具备三级车工技术水平。具备一定车工经验的李某和张某看到招聘后便去应聘并均被录取。公司与两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与李某没有约定试用期而与张某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工作开始后,车间主任对两人的技术水平产生怀疑,因此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组织了技术考核,结果两人均不够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因此公司决定与李某和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两人对此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与张某签订的试用期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1916年荣氏创立了申新纺织公司,到1918年盈利率达到74.2%,随后申新发展成9个厂。申新纺织公司这一时期发展的原因有()
某纺织公司为了增强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兼并了一家印染厂和一家服装厂,这项重大举措所采取的战略是( )
2008年某纺织公司招聘车工,具体录用条件是(1)男性,30岁以下;(2)身体健康;(3)有本市城镇户口;(4)具备三级车工技术水平。具备一定车工经验的李某和张某看到招聘后便去应聘并均被录取。公司与两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与李某没有约定试用期而与张某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工作开始后,车间主任对两人的技术水平产生怀疑,因此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组织了技术考核,结果两人均不够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因此公司决定与李某和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两人对此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能否以上述理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百花’’纺织公司2005年4月设计成功了一种床单用花布图案,同月向本专利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7年10月5日该公司取得了该项成果的专利权。为扩大生产,该公司又和“金华”服装公司签定了合同,许可“金华”公司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金华’’公司认为自己已成为专利权人,便又许可“芳芳”纺织厂实施该专利。对此“百花”公司以两厂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性质如何?应当怎样处理?
2001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3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1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2001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2001年8月1日,纺织公司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1年8月3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01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个小时,上下午各4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350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当2001年8月1日招聘的工人到纺织公司下属的纺织分厂上班后,发现车间细尘很多,连续工作4小时头昏脑胀,以陶某为首的分厂职工就向分厂领导提出工作期间休息一会儿,换换空气。分厂领导答复说,在上班时间不休息是劳动合同中已经规定了的,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报酬是每月300元,你们的报酬是每月350元,就是因为取消了20分钟的中间休息时间。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的中间休息20分钟是与其报酬数量少相对应的;在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把工资提高到350元/月,所以,取消了20分钟的工间休息。 陶某等人与某纺织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的内容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该内容是否有效?陶某等人能否在不减少工资的情况下得到20分中工间操的活动时间?
机械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纺织机械款60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纺织公司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机械公司赔偿因提供的纺织机械不合格而给自己造成的原材料损失70万元。关于本案两个公司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2008年某纺织公司招聘车工,具体录用条件是(1)男性,30岁以下;(2)身体健康;(3)有本市城镇户口;(4)具备三级车工技术水平。具备一定车工经验的李某和张某看到招聘后便去应聘并均被录取。公司与两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与李某没有约定试用期而与张某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工作开始后,车间主任对两人的技术水平产生怀疑,因此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组织了技术考核,结果两人均不够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因此公司决定与李某和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两人对此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能否以上述理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一天,某纺织公司总经理来到工厂,在一个纺织车间视察工作。他径直走到车间主任办公室,向一位男士说:“你叫张明,这里的车间主任?”当这位男士回答“是”后,总经理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是新任的公司总经理,我要把工厂真正地管起来,你懂吗?”车间主任点了点头,然后向工人们挥了挥手,工人们立即关闭了纺织机。车间主任转身对总经理说:“好吧,你开始真正管吧。”从此对话中可以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