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有 ( )
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有()
()是按行政区划、根据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即“块块”。
()是20世纪90年代在原有建制市的行政等级中新增加的一个层次,虽然在宪法第30条规定的中国行政区划中并没有这一层次,但在我国市级行政区划中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
明代行政区划当中的()相当于今天的省级机构。
我国行政区划截至2002年底,共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6个市(直辖市除外,其中地级市275个,县级市381个);县、自治县1594个,旗、自治旗52个。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116个,自治旗3个。另有22个地区,5个盟。
关于行政区划,下列由国务院批准的是()
我国行政区划截至2002年底,共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6个市(直辖市除外,其中地级市275个,县级市381个);县、自治县1594个,旗、自治旗52个。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116个,自治旗3个。另有22个地区,5个盟。
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