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由该机关统一向()提出申请。
在调查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需要主动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遗失行政执法证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声明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依法纠正,并建议有关机关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证据的有()。
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履行职务,应当分别持有()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
2、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但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可以不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暂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的,要进行立案登记,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和暂时收回决定书。暂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的期限为()。
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负责收回证件,交发证机关销毁,并按规定换领新证。
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