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某事项的公文是()。
意见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时,用公函。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要用()。
在公文中,可以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公文是()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使用()。
对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请事项,可以使用“请示”文种。
给不相隶属的机关发文,从行文方向上说,只能够是()。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