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2月28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I类岗位一览表》(附件1-1)和《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II类岗位一览表》(附件1-2)。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http://www.linzi.gov.cn/)网站、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2月28日09:00-3月5日14:00。
缴费时间:2022年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与市属事业单位、其他区县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533-7181093)咨询。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5日12: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初审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分微信扫码和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网银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21日-3月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原因,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和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3月4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公告。
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Ⅰ类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Ⅱ类岗位为紧缺岗位(研究生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分场次进行,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共分11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F-康复医学,H-公共卫生,J-药学,M-护理学,O-医学检验技术,P-康复医学技术。笔试内容为科目相关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I类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核减后为准)在3人及以下的按1:3、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Ⅱ类岗位免笔试应聘人员,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I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Ⅱ类岗位免笔试,按照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I类岗位按招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Ⅱ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察体检,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发布。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0533-7181093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3-7198019
淄博市市立医院0533-7162878
临淄区中医医院0533-7114272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0533-7328008
临淄区口腔医院0533-7176719
技术咨询电话: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533-2757979
监督电话:临淄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533-7176761
附件1-1: | |||||||||||||||||||||
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Ⅰ类岗位一览表 |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岗位情况及招聘计划 | 最低学历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情况 | 招聘范围 | 备注 | 咨询电话 | ||||||||||||||
主管部门 | 部门 代码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层次 | 笔试 科目 |
开考 比例 |
岗位 标识 |
岗位描述 | 招聘 计划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 1601 | 财政拨款 | 公共卫生 | 160101 | 初级专技 | H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面向高校毕业生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602 | 财政拨款 | 疾病预防控制 | 160201 | 初级专技 | H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15 | 本科 | 学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预防医学 | 学位授予门类为医学 | 0533-7198019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中医科B | 160401 | 初级专技 | B | 1:3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中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临床科室A | 160402 | 中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内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中级职称,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临床科室B | 160403 | 初级专技 | A | 1:3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 临床医学 | 面向高校毕业生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口腔科 | 160404 | 初级专技 | C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口腔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或免规培,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眼科 | 160405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眼视光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眼科学 | 眼视光学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眼科工作经历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03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医学影像科A | 160406 | 中级专技 | E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 | 1 | 本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中级职称,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医学影像科B | 160407 | 初级专技 | E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 | 1 | 专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或免规培,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工作经历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康复科 | 160408 | 中级专技 | P | 1:2 | 中级岗位 | 从事康复技术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康复治疗学 | 具有与岗位一致中级职称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麻醉科 | 160409 | 中级专技 | D | 1:2 | 中级岗位 | 从事麻醉工作 | 1 | 本科 | 麻醉学 | 麻醉学 | 中级职称,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呼吸内科 | 160501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呼吸内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呼吸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神经内科A | 160502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神经内科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神经病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神经内科B | 160503 | 初级专技 | F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康复医学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心内科A | 160504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心血管内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消化内科(含胃镜室)A | 160505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消化内科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骨一科 | 160506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脊柱外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外科学(脊柱外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骨一科疼痛门诊 | 160507 | 初级专技 | A | 1:3 | 从事疼痛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外科学(骨外方向);麻醉学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骨二科A | 160508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关节外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外科学(关节外科、运动医学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神经外科 | 160509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神经外科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五官科 | 160510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耳鼻喉科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耳鼻咽喉科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视光中心 | 160511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眼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眼科学 | 眼视光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泌尿外科 | 160512 | 初级专技 | A | 1:3 | 从事泌尿外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急诊科 | 160513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急救医学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急诊医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重症医学科A | 160514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重症医学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重症医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妇产科 | 160515 | 初级专技 | A | 1:3 | 从事妇产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妇产科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儿科 | 160516 | 初级专技 | A | 1:3 | 从事儿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儿科学;儿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麻醉科 | 160517 | 初级专技 | D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麻醉科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麻醉学 | 麻醉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儿童保健科 | 160518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儿童保健工作 | 3 | 本科 | 学士 | 儿科学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影像科 | 160519 | 初级专技 | E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影像诊断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核医学科 | 160520 | 初级专技 | E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核医学科诊疗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心电图 | 160521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心脑电图室诊断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超声科 | 160522 | 初级专技 | E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超声诊断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检验科 | 160523 | 初级专技 | O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1.面向高校毕业生;2.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3.有三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人员(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心理科 | 160524 | 初级专技 | A | 1:2 | 急需岗位 | 从事心理诊断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口腔医院 | 1606 | 财政补贴 | 口腔科B | 160601 | 初级专技 | C | 1:3 | 从事口腔临床工作 | 1 | 本科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区级及以上医院2年及以上口腔科执业经历 | 0533-7176719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齐都中心卫生院 | 1607 | 财政补贴 | 康复医学 | 160701 | 初级专技 | P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 2 | 专科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康复治疗学 | 康复治疗技术 | 具有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职称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皇城中心卫生院 | 1608 | 财政补贴 | 临床 | 160801 | 初级专技 | A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金山中心卫生院 | 1609 | 财政补贴 | 内科 | 160901 | 初级专技 | A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科室日常诊疗工作 | 2 | 本科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金山中心卫生院 | 1609 | 财政补贴 | 药房 | 160902 | 初级专技 | J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药品调剂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药剂学 | 药学 | 具有初级及以上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金山中心卫生院 | 1609 | 财政补贴 | 护理 | 160903 | 初级专技 | M1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护理学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齐陵卫生院 | 1610 | 财政补贴 | 内科 | 161001 | 初级专技 | A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1 | 专科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 | 面向高校毕业生 | 0533-7181093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齐陵卫生院 | 1610 | 财政补贴 | 影像科 | 161002 | 初级专技 | E | 1:2 | 基层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 1 | 专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面向高校毕业生 | 0533-7181093 |
附件1-2: | |||||||||||||||||||||
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Ⅱ类岗位一览表 |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岗位情况及招聘计划 | 最低学历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情况 | 招聘范围 | 备注 | 咨询电话 | ||||||||||||||
主管部门 | 部门 代码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层次 | 笔试 科目 |
开考 比例 |
岗位 标识 |
岗位描述 | 招聘 计划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神经内科 | 160301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神经内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神经病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肾内科 | 160302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肾内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肾脏病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放疗科 | 160303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放疗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肿瘤学(放射肿瘤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内分泌科 | 160304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内分泌与代谢疾病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普外科 | 160305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普外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康复医学科 | 160306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康复医学科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医骨伤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口腔门诊 | 160307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口腔门诊工作 | 5 | 研究生 | 硕士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综合无痛内镜部 | 160308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综合无痛内镜部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麻醉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急诊科 | 160309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急诊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心脏病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03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皮肤科 | 160310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皮肤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儿童保健科 | 160311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儿童保健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儿童保健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医学影像科 | 160312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科工作 | 3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核医学科 | 160313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中医科 | 160314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中医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眼科 | 160315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眼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眼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心理科 | 160316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心理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感染性疾病科 | 160317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感染性疾科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 | 感染性疾病(呼吸方向;消化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药学部 | 160318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药学部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药学 | 具有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检验科 | 160319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检验科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具有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淄博市市立医院 | 1603 | 财政补贴 | 护理 | 160320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护理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0533-716287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中医科A | 160410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3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或免规培,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中医医院 | 1604 | 财政补贴 | 中西医结合科 | 160411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或免规培,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0533-7114272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消化内科(含胃镜室)B | 160525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消化内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骨二科B | 160526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关节外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外科学(关节外科、运动医学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重症医学科B | 160527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重症医学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重症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神经内科C | 160528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神经内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神经病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齐都医院) |
1605 | 财政补贴 | 心内科B | 160529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心血管内科诊疗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需为专业性硕士 | 0533-7328008 |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16 | 临淄区口腔医院 | 1606 | 财政补贴 | 口腔科A | 160602 | 初级专技 | 免笔试 | 1:1 | 研究生岗位 | 从事口腔临床工作 | 1 | 研究生 | 硕士 | 口腔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 | 0533-7176719 | ||||
附件2:
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第一部分 目 录
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有关要求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表备注栏填写要求
四、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
五、免笔试考务费认定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二)《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注明具体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需符合相应方向要求。
(三)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认定。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认定。
(五)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表备注栏填写要求
(一)对于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xx”,已进行执业资格注册的还应注明“已进行执业资格注册,注册执业范围xx”。
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发证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2021年已通过执业医师考试”。
(二)对于岗位要求规培合格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于xx年xx月取得规培合格证”;岗位要求免规培的,需明确描述无需规培原因。
(三)对于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根据xx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表》xx专业与xx专业为对应专业”。
(四)对于所学专业非教育部专业目录列明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考生个人认为与报考岗位专业为相近专业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所学专业课程。
(五)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网上报名时应对将要提交材料进行说明。
(六)其他承诺事项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应一并提前在“备注栏”中说明。
四、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五、免笔试考务费认定
(一)所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
2.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
3.上述情形应聘人员为派遣期内毕业生的,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应聘人员为残疾人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二)提交方式及审核处理
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电子照片,拍摄应保证照片字迹清晰。
2.将电子照片命名为“申请免费认定+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zqwjjgkzp2022@zb.shandong.cn,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3月4日16:00前),以邮箱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0533-7181093确认邮件收到情况。
3.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考试前主动向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3-7181093,下同)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观察期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3.存在以下情形的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提前向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对于现场核验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并在隔离考场考试,考后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三)考生入场前需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身份证、准考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和《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
考生须于考试前14天起(自3月12日至3月26日期间),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和《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详情均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上报。
(四)进入笔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场:①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②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参加考试。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除核验考生身份信息时外,全程一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六)属于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于3月28日至4月1日致电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考试退费手续;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不符合入场条件的考生,即刻做好登记,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七)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异常的,立即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材料;免规培的需提交无需进行规培的说明材料。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021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但最晚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以上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附件3:
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系我校 专业2022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学段研究方向为 ),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将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
特此说明。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院校(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4:
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参加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XX单位 已同意其应聘,并保证其若被聘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保险关系的移交及执业地点变更等手续。
主管部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单位(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5: | ||||||||
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14天内旅居地(国家及县(市、区)) | 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医学隔离观察对象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核酸检测 结果 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
|
考试人员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 | ||||||||
天数 | 监测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 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考试当天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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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深度的估计.最常采用 ( )
下列关于冻伤分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热射病的体温可高达()或以上。
轻症中暑,病人体温多为 ( )
电击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与下列哪项无关 ( )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分为()和()两种类型。
关于电击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对重症中暑病人实施物理降温时,应控制室温的范围为 ( )
简述重症中暑的分类。
()是淹溺者猝死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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