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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 | 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公告

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25 08:05:44 发布人:
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省直报名点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4日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10月25日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1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报考人员报考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详见附件2)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报名审查程序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考前抽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后资格审查的报名组织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及时间。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00~19日16:00。

    2. 报名照片。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3. 告知承诺制。本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全面了解报考操作流程,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学历认证在线核验为未通过需人工核查的,请认真阅读“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类考试专栏-关于江苏省试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学历认证问题的说明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6/28/art_57268_8424513.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省直报名点报考人员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联系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4.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选择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在进入报名系统后做如下操作:首先在“选择省份”界面选择江苏省,点击“下一步”;请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报考须知”并分别在页面最下方选择“已阅读并知晓”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信息维护”,点击“选择地市”下拉框右侧黑色三角,选择“江苏省省直”即为报名在省直报名点,然后按提示完成后续报名信息填报。

    (二) 考前抽查

    省直报名点将对照报考条件从2020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三)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8月21日8:00~25日23:59。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6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资格审查

    1. 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 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3. 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4.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报名点所属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      

    5.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合格证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七、收费事项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执行。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九、联系方式

    省直报名点联系电话:025-51868911,其他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附件: 

    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 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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