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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总成绩公告及体检考核通知(卫生类)

发布时间: 2021-12-06 16:52:03 发布人:
承德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总成绩公告及体检考核通知(卫生类)

承德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卫生类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公布合成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将体检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2月8日。

(二)组织方式

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参加体检人员

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卫生类岗位)中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

(四)集合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8日上午7:30前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双桥区都统府大街10号)集合。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体检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核验本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后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携带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

4.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的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2.体检费用由体检者个人据实承担(请携带现金)。

13.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考生不得向医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14.体检者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

二、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卫生类岗位)中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

2.公开选调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承德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二)集中考核审查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三)考核审查地点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4室。

(四)组织实施

此次考核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核内容

1.审查考生档案。

2.审查考生政审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非承德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政审表请自行下载(正反页打印),本人填写完整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同档案一并审查。

3.需开具商调函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4室办理。

4.考生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审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调档或参加考核的考生在报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延后。具体考核工作结束时间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体工作进度确定。

5.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并退回档案,该岗位按照公告》有关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请有关考生近期内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并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电话:0314-2059277。


附件:1.承德市202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卫生类岗位总成绩情况表.xlsx

2.2021年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