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私权利与公权利,权利与权力。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公权利
公权利为人民根据法律,要求公机关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公权利的相对为公权力;也就是公权利行使主因来自公机关公权力之行使。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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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利
- 要求
-
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
- 依据
-
法律
- 相对
-
公权力
私权利
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
- 中文名
-
私权利
- 定义
-
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
论述
论述,读音lùn shù,汉语词语,意思是议论、述作。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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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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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iscuss
-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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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述作。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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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ùn shù
-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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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正确答案:
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私权利和公权利两类。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共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
①权力的拥有者只能是表现出强制力和支配力的专门机关、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或对内的社会集团的代表,公民不能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主体却是公民个人,国家或集团在成为权利主体的时候,已是与公民平等的在法律上的被人格化了的“人”。
②权力的内容重在“力”上,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强制或管理。权利的内容则侧重于“利”,表现为权利人要求实现的价值。
③二者指向对象的确定程度不同。权力的指向对象是特定的,管理活动与支配行为必定有具体的承担人,且权力拥有者与权力对象地位不平等。权利指向的对象,在一部分法律关系中是特定的,而在另一部分法律关系中又是不特定的,权利关系中的权利人与义务人地位是平等的,不像权力关系那样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④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要求不同。权力与职责相对应,职务上的责任是公权力的义务,法律要求权力变为职责,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弃置权力将构成渎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法律准予权利的能动性,使权利人对权利获得了随意性,放弃权利被认为是行使权利的表现。私权利和公权利在运行的时候经常发生冲突,每当这种情况出现,就需要否定其中的一个,谁超越了法定界限就将成为被否定的对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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