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发布日期:2020-12-11
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
诺成合同
不要式合同
无因合同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七章第七百七十条,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质的,箭靶。《荀子·劝学》:“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杨倞注:“质,射侯;的,正鹄也。”
说法,读音是shuō fǎ,shuō·fǎ,汉语词语,意思是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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