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权利是(  )。

发布日期:2022-07-2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权利是(  )。
A

管辖异议权

B

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时的上诉权

C

撤诉权

D

质证权

试题解析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实际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作为辅助本诉一方当事人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称为“辅助型第三人”;另一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称为“被告型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一种制度其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中文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外文名
accessory intervenor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南京师范大学于2017年9月30日首次在中国大学MOOC开设的慕课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该课程授课老师是刘敏、陈爱武、李浩等。据2020年9月中国大学MOOC官网显示,该课程已开课7次。民事诉讼法课程是一门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的重要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该课程包含四部分内容,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总论内容;审判程序内容;执行程序内容;涉外民事诉讼特别规定等程序内容。

中文名
民事诉讼法
提供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授课平台
中国大学MOOC
类 别
慕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授课教师
刘敏、陈爱武、李浩等
开课时间
2017年9月30日(首次)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去刷题
热门试题热门资讯 相关试题

暂无相关推荐~